3月16日,安庆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沪渝高速下行线614公里处(潜山境内),查处一起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违法行为,而驾驶人停车目的竟然是为了在路边池塘垂钓。
       当天上午10时20分,安庆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路面开展例行巡逻,当巡逻至沪渝高速下行线614公里处时,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。该车既没有打开双闪警示灯,也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,而且车内空无一人,车门紧锁。


      民警经过现场检查,排除了车辆被盗抢的嫌疑,并判断司乘人员应该就在附近地段。在一番寻找下,民警在距停车地点后方约50米处的护栏外发现了两名正在路边池塘垂钓的中年男子。 经询问,两名男子正是小车上的司乘人员。
      原来,这两名男子都是垂钓爱好者,趁着天气很好,相约一起去野外钓鱼,当车行驶至此处时,因内急下车方便,却意外发现了护栏外的水塘,二人钓瘾难耐,干脆支开钓竿就地钓起了鱼。了解情况后,民警对两名男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责令其马上驱车驶离高速,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。